建筑砂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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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建筑砂浆是由胶凝材料、细骨料和水等材料及适当掺和料、外加剂等按一定比例配合、拌制并经硬化而成的材料。

建筑砂浆

分类

砂浆按所用胶凝材料的不同,可分为水泥砂浆、石灰砂浆和混合砂浆等几种。常用的混合砂浆有水泥石灰砂浆、水泥黏土砂浆和石灰黏土砂浆等。

砂浆按其用途,可分为砌筑砂浆、抹面砂浆等。砌筑砂浆用来砌砖石砌体;抹面砂浆用来涂抹建筑物表面,既起装饰作用,又能保护建筑物免受外界因素的侵蚀。此外,还有特殊用途的砂浆,如防水、勾缝、预缩、修补及装饰等砂浆。

砂浆按骨料粒径大小的不同,还可分为普通砂浆和小石子砂浆。

组成

胶凝材料

砂浆中使用的胶凝材料有各种水泥、石灰、建筑石膏和有机胶凝材料等。常用的是水泥和石灰。

(1)水泥。水泥是砂浆的主要胶凝材料,常用的水泥品种有矿渣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火山灰硅酸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等。在建筑工程中,由于砂浆的强度等级不高,因此在配制砂浆时,为了合理利用资源,节约原材料,在配制砂浆时要尽量选用强度等级较低的32.5级的水泥。由于水泥混合砂浆中,石灰膏等掺和料会降低砂浆的强度,所以,水泥混合砂浆可用强度等级为42.5级的水泥。

(2)石灰。石灰掺入到砂浆中是为了节约水泥、改善砂浆的和易性。当对砂浆的技术要求不高时,有时也单独用石灰配制成石灰砂浆,但一般要符合技术要求。为保证砂浆的质量,应将石灰预先消化,并经过“陈伏”,可消除过火石灰的危害。在满足工程技术的要求下,可用电石灰等工业废料拌制砂浆。

在选用胶凝材料时应根据砂浆使用的部位、所处的环境条件以及用途等合理选择。在干燥环境中使用的砂浆既可选用气硬性胶凝材料(如石灰、石膏),也可选用水硬性胶凝材料(如水泥);若在潮湿环境或水中使用的砂浆则必须选用水硬性胶凝材料。在配制某些专门用途的砂浆时,可以采用专门的或特种的水泥来满足要求。如满足装饰要求的白水泥和彩色水泥。

细骨料

砂是建筑砂浆中最常用的细骨料。主要起骨架和填充的作用,对砂浆的和易性黏聚性和强度影响较大。采用中砂拌制砂浆,既可以满足和易性要求,又能节约水泥,因此优先选用中砂。由于砂浆铺设层一般较薄,因此,对砂的最大粒径和含泥量有一定的限制。

对于砌筑砂浆,砂宜选用中砂,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2006)的规定,且应全部通过4.75mm的筛;用于砖砌体的砂浆,砂子的最大粒径应不大于2.5mm,用于砌筑毛石砌体的砂浆,宜选用粗砂,砂子的最大粒径应小于砂浆层厚度的1/5~1/4;用于抹面和勾缝的砂浆,砂宜选用细砂,且砂的最大粒径应小于1.2mm;砂中的含泥量将影响砂浆质量,含泥量过大,不但会增加砂浆的水泥用量,还可能使砂浆的收缩值增大、耐久性降低,故砂的含泥量不应超过5%。

掺和料

为改善砂浆的和易性,降低水泥用量,常在砂浆中加入一定量的无机细颗粒物质,常见的有电石膏、石灰膏、粉煤灰、黏土膏、沸石粉等。砂浆中粉煤灰的品质指标应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 1596—2005)的要求,天然沸石粉的品质指标应符合《天然沸石粉在混凝土与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JGJ/T 112—97)的规定。其他掺和料应有可靠的技术依据以及应按相应的规定确定其使用量。

拌和水

砂浆拌和用水的技术要求应与混凝土相同,应采用洁净、无腐蚀无油污、不含硫酸盐等的拌和水,因为当拌和砂浆的水中含有有害物质时,将会影响水泥的正常凝结,可能后期影响砂浆的强度,并且可能对钢筋产生锈蚀作用。因此,对砂浆用水的水质应符合《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2006)的规定。另外,在天气炎热或气候干燥季节,可适当增加拌和水用量。

外加剂

在拌制砂浆时,掺入适量的外加剂,如增塑剂、防冻剂、早强剂、减水剂、引气剂等,可以改善或提高砂浆的某些性能。使用外加剂时,既要考虑外加剂对砂浆性能本身的影响,还要考虑砂浆的功能特性。并通过试验来确定外加剂的种类和含量,还应具有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该产品的砌体强度检验报告,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