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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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建筑面积指建筑物各层面积的总和,包括使用面积、辅助面积、交通面积和结构面积,建筑面积以平方米为计算单位。

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直接为生产、生活使用的净面积的总和,如办公楼中各层办公室面积的总和。辅助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为辅助生产或生活活动作用所占净面积的总和,如宿舍楼中的楼梯、走道、浴室、厕所;住宅楼中的厨房等面积。交通面积是指建筑中各个房间之间、楼层之间和房间内外之间联系通行的面积,如走廊、门厅、过厅、楼梯、坡道、电梯、自动楼梯等所占的面积。结构面积是指建筑物中各层平面中的墙、柱等结构所占的面积的总和。

术语

1.建筑面积(construction area)

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2.自然层(floor)

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

3.结构层高(structure story height)

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4.围护结构(building enclosure)

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

5.建筑空间(space)

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

6.结构净高(structure net height)

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7.围护设施(enclosure facilities)

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

8.地下室(basement)

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2的房间

9.半地下室(semi-basement)

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的房间

10.架空层(stilt floor)

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

11.走廊(corridor)

建筑物中的水平交通空间

12.架空走廊(elevated corridor)

专门设置在建筑物的二层或二层以上,作为不同建筑物之间水平交通的空间

13.结构层(structure layer)

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楼板层。

14.落地橱窗(french window)

突出外墙面且根基落地的橱窗。

15.凸窗(飘窗)(bay window)

凸出建筑物外墙面的窗户。

16.檐廊(eaves gallery)

建筑物挑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17.挑廊(overhanging corridor)

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18.门斗(air lock)

建筑物入口处两道门之间的空间。

19.雨篷(canopy)

建筑出入口上方为遮挡雨水而设置的部件。

20.门廊(porch)

建筑物入口前有顶棚的半围合空间。

21.楼梯(stairs)

由连续行走的梯级、休息平台和维护安全的栏杆(或栏板)、扶手以及相应的支托结构组成的作为楼层之间垂直交通使用的建筑部件。

22.阳台(balcony)

附设于建筑物外墙,设有栏杆或栏板,可供人活动的室外空间。

23.主体结构(major structure)

接受、承担和传递建设工程所有上部荷载,维持上部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有机联系的构造。

24.变形缝(deformation joint)

防止建筑物在某些因素作用下引起开裂甚至破坏而预留的构造缝。

25.骑楼(overhang)

建筑底层沿街面后退且留出公共人行空间的建筑物。

26.过街楼(overhead building)

跨越道路上空并与两边建筑相连接的建筑物。

27.建筑物通道(passage)

为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空间。

28.露台(terrace)

设置在屋面、首层地面或雨篷上的供人室外活动的有围护设施的平台。

29.勒脚(plinth)

在房屋外墙接近地面部位设置的饰面保护构造。

30.台阶(step)

连系室内外地坪或同楼层不同标高而设置的阶梯形踏步。

发展历史

我国最早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是在20世纪50年代结合我国的情况制定的,195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建设委员会编制了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草案),规定了建筑面积和建筑体积的工程量计算规则。1982年国家经委基本建设办公室(82)经基设字58号印发了《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对1957年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了修订。1995年建设部发布《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土建工程GJDGZ-101—95),其中含“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以下简称“原面积计算规则”),是对1982年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修订。在1995年原建设部发布《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基础上,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建设部颁发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本规范的实施是为了满足工程造价计价工作的需要,修订过程中考虑了建筑的新结构、新材料、新技术、新的施工方法,使建筑面积的计算更加科学合理,完善和统一建筑面积的计算范围和计算方法,同时考虑了建筑面积计算的习惯和国际上通用的做法,也和《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和《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的有关内容做了协调。在2005年《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基础上,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

单层建筑物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以下简称13《规范》)

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对于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以下简称05《规范》)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条文说明:本规范规定建筑面积的计算是以勒脚以上外墙结构外边线计算,勒脚是墙根部很矮的一部分墙体加厚,不能代表整个外墙结构,因此要扣除勒脚墙体加厚的部分。

多层建筑物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以下简称13《规范》)

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以下简称05《规范》)

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条文说明: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不同的层高分别计算。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建筑物最底层的层高,有基础底板的指基础底板上表面结构标高至上层楼面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没有基础底板的指地面标高至上层楼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最上一层的层高是指楼面结构标高至屋面板板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遇到有以屋面板找坡的屋面,层高指楼面结构标高至屋面板最低处板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雨篷建筑面积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以下简称13《规范》)

门廊应按其顶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有柱雨篷应按其结构板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无柱雨篷的结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在2.10m及以上的,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以下简称05《规范》)

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条文说明:雨篷均以其宽度超过2.10m或不超过2.10m衡量,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的结构板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有柱雨篷和无柱雨篷计算应一致。

 

作用及意义

①建筑面积是评价设计方案的依据。在评价工程设计方案时,通常要有占地面积、建筑密度、居住面积系数,以及单位面积、工程造价等指标,它们都与建筑面积密切相关,为准确评价设计方案,必须正确地计算建筑面积。

②建筑面积是编制工程概预算的依据。如确定每平方米造价、每平方米用工量、每平方米材料用量及建筑规划规模要求等都是以建筑面积为依据。在编制设计概算时,一般要根据建筑面积、建筑体积和结构特征等参数,查出概算定额或概算指标,编制出某工程设计概算书。在编制土建工程预算时,建筑面积是确定其他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基础数据,如平整场地、楼地面、综合脚手架和屋面工程等项目,都和建筑面积有直接关系。

③建筑面积是控制施工进度、竣工任务的重要指标,如已完工面积、竣工面积、在建面积等均是以建筑面积指标来表示的。

④建筑面积是审查评价建筑工程单位面积造价标准的主要衡量指标。如普通房屋要求每平方米500元左右,而高级房屋则要求每平方米1000元左右,不同档次的建筑,其造价标准要求也不一样。

⑤建筑面积是计算面积利用系数、简化部分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基本数据。如使用面积系数、占地面积系数和计算室内回填土、楼地面工程量等都要借用建筑面积这个参数。

⑥建筑面积是一项重要的技术经济指标。在国民经济一定时期内,完成建设工程建筑面积的多少,标志着一个国家的工农业生产发展状况,人民生活居住条件的改善程度和文化福利设施发展的程度。年度竣工建筑面积的多少,也是衡量和评价建筑承包商的重要指标。

⑦有了建筑面积,才能够计算出另外一个重要的技术经济指标——单方造价(元/m2)。建筑面积、单方造价两个技术经济指标,又是计划部门、规划部门、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各项审批、控制的重要依据。

⑧在编制工程建设概预算时,建筑面积也是计算某些分项工程量,确定某些费用指标的基础数据,从而减少概预算编制过程中的工程量计算,如建筑物超高费用的计算,其工程量就是以超高部分建筑面积(多层)或以建筑面积(单层)来计算的;场地平整、地面抹灰、地面垫层、室内回填土、天棚抹灰等项的工程量计算,均可利用建筑面积这个基数来计算。